□本報記網站優化者萬靜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非法利益的驅動,惡意軟件、病毒、網絡黑客和木馬軟件等日益猖獗,互聯網信息與系統安全事故威脅到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安全軟件,業界又稱之為“泛安全軟件”或者“安全輔助軟件”順勢得到大規銀行利率模發展。用戶利用網絡傳輸的信息中很多都涉及個人隱私信息、企業商業秘密信息、國家保密信息等,安全產品的掃描及安全檢查行為是否會對上述信息造成侵害,安全產品如何保護上述信息不被惡意軟件侵害,這些都已經成為擺在互聯網信息安全面前的新課題。
  在今年兩會上,深圳華昱集團總裁麥慶泉代表提交《燒烤關於對計算機安全產品加強監管的建議》,認為應該加大對安全軟件行業的監管,維護整個互聯網行業生存的基礎。
  安全軟高雄二手餐飲設備件行業不太安分
  近日,中國民營科技促進會維權工作委員會發佈《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觀察報告》,這份報告對法院受理吳哥窟的互聯網行業79起不正當競爭案件進行梳理,其中,涉及安全產品的共19起案件,排名第一,占案件總量的近四分之一;排名第二的為網站經營類案件,共17起;涉及搜索服務的案件共16起,位居第三。
  麥慶泉對此分析指出,個別安全軟件公司濫用技術,非法干擾競爭對手產品或者其他應用軟件的正常完整運行,惡意屏蔽、強行卸載競爭對手產品,限制用戶選擇競爭對手產品,嚴重侵犯網民正常使用軟件的權利。甚至利用“雲安全技術”通過其後端服務器發出指令封殺競爭對手的產品。在這種持續不斷的惡性競爭中,互聯網產業的公平、公正的良性發展秩序遭受嚴重破壞,整個互聯網產業的創新、發展也受到了嚴重阻礙。
  安全軟件管理規範落後
  浙江移動通信總經理鄭傑代表提出,目前,與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有關的行政法規只有國務院在1994年頒佈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7年公安部依據該條例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工業和信息化部頒佈《軟件產品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原則性授權有關部門制定互聯網安全產品監管規範,並未就如何監管作出實質性規定。《軟件產品管理辦法》雖然提及了軟件的檢測標準,但只是從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角度制定的具體規範。實質上,監管防病毒產品的規範只有公安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頒佈於10多年前,已經無法適應現實發展的需要。
  已是第二次提出關註互聯網安全相關建議的秦希燕代表向記者介紹,國際上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多實行分級管理和分類指導的準入和監管制度。我國僅確立了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與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有關的制度體系在我國沒有形成。這就造成了目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魚龍混雜的現狀,不同等級、不同功能、良莠不齊的產品同台競爭。既不能引導消費者正確選用適當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也不能規範安全產品廠商間的競爭行為。
  金絲猴集團董事長趙啟三代表認為,由於在上述體制和機制方面存在問題,致使政府監管明顯缺位。
  安全行業亟須把好入口
  針對安全軟件市場競爭混亂的問題,不少代表委員提出自己的議案、提案或建議。麥慶泉代表強烈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及時介入,完善監管制度,並對個別企業實施的種種惡性競爭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他建議儘快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軟件行業的從業行為準則、行業限制與禁止性規範。對於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多次違反行業規範等不良記錄的從業企業、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從業限制或禁止。
  國務院參事室參事、著名作家張抗抗委員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我國應高度重視互聯網產業的競爭秩序》的提案。她建議儘快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行業管理規範,主要包括建立安全廠商間糾紛的快速處理機制,安全廠商誠信檔案與公示機制,加大對安全產品的日常監督以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等。
  本報北京3月10日訊
  (原標題:規範計算機安全軟件管理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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